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352|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怎么申请廉租房?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23 10:07: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房管局

工作时间

21895小时:28分钟

请问怎么申请廉租房?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4-24 09:01:19 |只看该作者
心不痛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至廉租住房办公室,请难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点评

心不通  我是心不通,不是心不痛!  发表于 2012-4-25 13:14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心不通  在2012-5-2 09:26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2-4-25 09:46:40 |只看该作者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流程

一、准入条件
1、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须满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5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公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人均私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二、所需证明等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3份,成员2份)
4、结婚证(未婚、离异或者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及丧偶的还需要提供现在婚姻状况证明)
5、民政部门核发的《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银行存折或者其他合法的收入证明;(低保证与低保存折或低收入救助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民政部门其它低收入证明收原件2份)
6、私房房屋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7、租住公房协议及交纳公房租金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8、烈士遗属、残疾人员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9、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10、家庭成员中有复员转业军人的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11、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三、申请受理审批过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受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公示———区民政部门初审———区廉租办初审———市住房保障办审核———市住房保障办公示———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中原区廉租住房办公室电话:67614872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地板
发表于 2012-4-25 13:13:04 |只看该作者
zyqfgj_admin 发表于 2012-4-25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流程

一、准入条件

感谢回复!可是太麻烦,没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怎么办?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2-4-28 10:34:05 |只看该作者
  申请廉租住房必须经民政部门界定收入, 廉租住房申请和民政部门的收入界定全部均在社区办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6#
发表于 2012-4-28 10:57:25 |只看该作者
那申请公租房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2-4-28 11:47:08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来通心网友你好:
申请公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 3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在本辖区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经商户)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
注:本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申请公租住房保障办理程序及所需提交资料:
(一)本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灵活就业人员、环卫一线工人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领取《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以下资料:
1、《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薄;
3、月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单位在申请时必须明确申请人员名单,并对申请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担保。
申请单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领取《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资料:
1、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2、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371-67633710        0371-67633653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8#
发表于 2012-4-28 15:43:42 |只看该作者
请问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是多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9#
发表于 2012-4-28 16:46:32 |只看该作者
心不通网友你好:
   具体问题您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371-67633710        0371-67633653进行咨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0#
发表于 2012-4-28 19:02:57 |只看该作者
zyqfgj_admin 发表于 2012-4-28 16: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心不通网友你好:
   具体问题您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371-67633710        0371-67633653进行咨询。 ...

这里不能公开答复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11#
发表于 2012-4-29 18:45:11 |只看该作者
你还是去买房吧!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2#
发表于 2012-4-29 19:36:27 |只看该作者
秦岭大道 发表于 2012-4-29 1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还是去买房吧!

没钱买房啊!就是租房也没钱啊!!只是问问罢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3#
发表于 2012-5-2 09:21:33 |只看该作者
心不通 发表于 2012-4-28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里不能公开答复吗?

心不通网友你好:
    因为我只负责网站的维护和回复工作,对具体业务流程不是很熟悉,接到咨询和投诉后,我也要下派给具体分管科室,答复后有我进行整理进行回复。

点评

心不通  感谢回复!  发表于 2012-5-2 09:26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4#
发表于 2012-5-2 09:27:23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是340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五倍是1700元。

点评

心不通  感谢回复!!  发表于 2012-5-2 09:36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5#
发表于 2013-9-29 10:34:01 |只看该作者
请问,12年审批合格的廉租房,有住房补贴,何时能分到房,找朋友帮忙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6#
发表于 2013-11-7 14:06:04 |只看该作者
工作时间2698小时:3分钟了,还没有处理完吗?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2 22:1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