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流程
一、准入条件
1、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须满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5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公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人均私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二、所需证明等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3份,成员2份)
4、结婚证(未婚、离异或者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及丧偶的还需要提供现在婚姻状况证明)
5、民政部门核发的《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银行存折或者其他合法的收入证明;(低保证与低保存折或低收入救助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民政部门其它低收入证明收原件2份)
6、私房房屋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7、租住公房协议及交纳公房租金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8、烈士遗属、残疾人员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9、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10、家庭成员中有复员转业军人的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11、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三、申请受理审批过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受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公示———区民政部门初审———区廉租办初审———市住房保障办审核———市住房保障办公示———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中原区廉租住房办公室电话:6761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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