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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通路兴达开发商坑爹,温馨物业侮辱“温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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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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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4:24: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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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

18690小时:59分钟

你好!
      位于政通路郑密路交叉口兴达锦绣园于13年7月交房,交房后问题不断,
1.临时用电,不定时断电,业主多次被困电梯,求助119同志才脱险,多次反馈,说要改统一供电,截止目前没有任何进展,

2.机动车、非机动车没有规划停放地点,导致电动车没有固定存放和充电区域,电动车自行车丢失多有发生,物业置之不管,

3.买房时合同清楚表明是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结果交房后并无此系统,相反安装一简陋的磁条吸附器应付业主,

4.3号楼与1号楼之间入住高级娱乐场所,与买房时承诺的生活超市不符,

5.3号楼大厅常年漏水,大厅灯全亮时照明很差,且常有照明(仅仅是灯泡)坏掉很长时间,反馈给物业无效,没有设置公告栏和业主信箱,大厅门和电梯门胡乱张贴各种催  费及物业通知,杂乱不堪!

6.物业费1.76元,与实际服务价值不符,请出示该1.76元费用收取依据,并提供1.76元物业费审批资料及详细的批准部门和责任人。

业主们所遭受的痛苦与折磨远大于上述诉讼的内容,还请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公开公正处理民生疾苦,还百姓一个安居社会!



            敬礼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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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2-25 15:22: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我们会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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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2-25 16:18:30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对于业主的维权诉求,我们深深的理解,现根据业主的诉求答复如下:
    1、关于临时电的问题,我代表公司表示深深的歉意,由于正式电(一表一户)一直未通过电业局的验收,导致居民部分至今没有用上正式电,我公司正与电业局积极的沟通,准备把公共部分的正式电接入居民部分,还请各位业主多多的体谅。在此,我公司承诺,虽然广大业主用的是临时电,在电费的收取和用电上绝不会让业主委屈。
    2、关于地下停车场的启用,由于广大业主并未购买地下车库,所以很多机动车只能停在院子里,这就造成车辆的管理混乱。电动车和自行车的丢失问题,跟我公司合作的物业公司那边也一再的发公告,希望业主们对自己的私人物品进行格外的照看,我公司认为,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管理和照看的义务。
    3、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各个小区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上都是收费的,我公司售楼部那边当时也是这样承诺的。如果业主愿意,是可以收费安装的。
    4、3号楼漏水,现在我公司已经掌握到这一信息,马上派人进行维修。但是关于设置公告栏和业主信箱的事情,很多小区都是没有公告栏的,一些业主的工作比较忙,水电燃气费交的不及时,物业公司只能把单子贴到外面的厅上,还望广大业主体谅。
    5、物业费的收取,都是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进行的,并且有正规的发票和单据,请各位业主监督。
    6、3号楼和1号楼之间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地方,是齐礼闫的,应该属于村里的,所以我们无权管辖。
                                                                     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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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2-26 12:19:48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回复让人难以接受啊?
其他小区1.76的物业费也像兴达小区这样垃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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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4 15:42:27 |只看该作者
这一条需要谅解,那一条需要体谅,你们完全不从自身找原因,不设身处地的为业主考虑呢?业主每家都是拿出几十万的积蓄买的房子,你们收着一级物业的物业费,却提供着啥都不管的物业服务质量,回头还需要业主理解和谅解。电梯几个月钱都该检验了,难道把检验登记证撕了,就算是检验了?我们拿钱养着你们,你们拿业主的生命当儿戏,这也需要业主去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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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6#
发表于 2014-3-4 16:17:09 |只看该作者
监管部门的作用难道只是转一下让物业回复下就完事了?回复的合理不合理,对不对得有个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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