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对于业主的维权诉求,我们深深的理解,现根据业主的诉求答复如下:
1、关于临时电的问题,我代表公司表示深深的歉意,由于正式电(一表一户)一直未通过电业局的验收,导致居民部分至今没有用上正式电,我公司正与电业局积极的沟通,准备把公共部分的正式电接入居民部分,还请各位业主多多的体谅。在此,我公司承诺,虽然广大业主用的是临时电,在电费的收取和用电上绝不会让业主委屈。
2、关于地下停车场的启用,由于广大业主并未购买地下车库,所以很多机动车只能停在院子里,这就造成车辆的管理混乱。电动车和自行车的丢失问题,跟我公司合作的物业公司那边也一再的发公告,希望业主们对自己的私人物品进行格外的照看,我公司认为,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管理和照看的义务。
3、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各个小区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上都是收费的,我公司售楼部那边当时也是这样承诺的。如果业主愿意,是可以收费安装的。
4、3号楼漏水,现在我公司已经掌握到这一信息,马上派人进行维修。但是关于设置公告栏和业主信箱的事情,很多小区都是没有公告栏的,一些业主的工作比较忙,水电燃气费交的不及时,物业公司只能把单子贴到外面的厅上,还望广大业主体谅。
5、物业费的收取,都是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进行的,并且有正规的发票和单据,请各位业主监督。
6、3号楼和1号楼之间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地方,是齐礼闫的,应该属于村里的,所以我们无权管辖。
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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