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朋友您好,经落实,快速公司回复如下:星级评审公示以后,车长联系书记反映有违章记录自己不清楚,当时书记不在办公室,就说“甩站,可能是中原路,不清楚可以到办公室查询”,随后把落实情况记在笔记本上。第二次车长再次联系,刚好书记在外边干活,就说“有问题到办公室落实,你更明白。”第三天到办公室查询显示:违章在瑞达中路 ,甩站 9:32 ,路单显示车长为栗*,车长回去后说根据回忆自己上下午班,但路单显示车长上上午班。对于违章内容因没有公示,就没有对违章车长进行考核。对于星级评审,车长四月份的工作量只完成75.1%,高峰借车已按照借车情况进行了追加,不存在没有追加的问题,离80%以上还有一段距离,按星级评审标准无法给予壹星。
感谢职工朋友对我们的信任,您的心情我也十分理解,虽然贵单位的回复与您的描述有些许出入,但是我想,作为一名车队书记,如果职工的各项指标达到星级评定要求,他是不会也不敢随意取消车长的星级奖金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在以后的星级评审工作中,一定要耐心细致给车长做好解释工作,以免使职工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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