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181|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龙跃物业在海豫花豫花园违规收费,多次投诉,盼尽快(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1 09:13: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二七区

等待时间

19483小时:0分钟


违规收费一:物业收费标准定为1.6元/平方。业主要其出示物价部门的有关批复,但是没有;要求出示其物业资质,说收费标准和其资质无关,只说是通过招投标进来的。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分为5个等级: 一级: 多层住宅 0.38    高层住宅 1.10二级: 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三级: 多层住宅 0.26    高层住宅 0.73四级:多层住宅 0.20   高层住宅 0.64该规定: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物业公司说他们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指导价。但是业主在购房时,合同里并没有物业收费标准相关约定,按照《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此种情况应视为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此标准缴费不给钥匙!显然,龙跃物业违反了此规定!       违规收费二:向业主强行收取一年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根据有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显然龙跃物业公司违反了此规定!      违规收费三:强行向业主收取1000元装修押金和4元/平方的垃圾清理费。不交不给钥匙!       龙跃物业不仅违规收费,而且对业主态度异常蛮横!请物价部门主持公道,给广大业主一个和谐的家园!       盼回复!谢谢!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做调查了解后给您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2012-03-06,


以上是我们前面业主的投诉,后面是得到的回复,但半年过去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现在物业压着大家房产证,不交物业费不给本,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成永律师认为,购房者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是法定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我国目前暂无法律规定房产证的发放必须和物业费收缴挂钩,既然无此规定,物业公司就不能挟房产证讨物业费,这样做是违法行为,侵犯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盼望尽快查处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6 16:29:59 |只看该作者
已转二七区宣传部,建议告知区物价局进行查处。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板凳
发表于 2013-10-11 10:30:45 |只看该作者
小区违规收取物业费,更甚至小区院内近一半的面积没有绿化,黄土裸露。非法占用业主绿地近千平方米建数十个停车库租售,相关部门不闻不问,无人管理,天理何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地板
发表于 2013-10-11 10:35:34 |只看该作者
该小区问题多多,违规收取物业费,占用业主近千平方米非法建立停车库出售,小区近一半面积没有绿化,黄土裸露。电梯噪音很大,超过国家标准,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是给我们业主敷衍塞责了事。房产证更是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不给我们业主,天理何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3-10-13 06:01: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看来任何小区都是这样,貌似也没人能管的了,青秀佳苑的垃圾费一平收5块,物业至今逍遥自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3-10-17 09:47: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请您留下住宅小区的名称和地址,方便我们实地调查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3-10-18 09:15: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限于我中心工作职能,有关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由物价局核定, 建议将该问题告知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7 18:4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