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业主户外的水、电、气、暖及通讯等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维修,按产权归属由产权人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按上述法规的规定,我家门外的区域不仅属于业主户外区域,而且还是属于物业管理区域,所以我反映的问题是否应该由物业或供水单位负责维修。
天伦星钻小区物业上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物业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后的维修、更新,由业主负责,费用自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物业上说我反映的问题属于该条款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应由业主负责维修。对此,我认为物业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第二款已明确业主户外部分的维修责任,本条例第25条所说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应该是业主户内的、除共用的水、电、气、暖及通讯等设施部分外,自用的部分,其中的关键点就是户内自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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