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对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48号,电话10086) 举报内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公开发布了“商品或服务不存在”的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2015年3月初,举报人在河南移动的官网上看到可办理2012版家园卡的广告,多次通过移动的客服电话10086 申请为家人的移动电话办理此卡,但被告知没有此卡的业务,不能办理此卡。为此,今年315前,举报人亲到河南移动公司投诉,要求按照上述广告办理2012版家园卡。3月13日,收到10086客服电话称,此卡确实不能办理。经多次投诉,移动客服承认河南移动的官网上确有上述广告,但仍要求举报人提供证据。3月17日,举报人将上述广告的照片发客服指定的邮箱。后经举报人多次投诉,终于4月10日办成。致使家人原使用的亲情号被拖延,产生额外费用。至4月16日,举报人仍旧在河南移动的官网上看到上述广告,并向移动客服反映。虽然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举报人因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耽误时间,并产生额外交通费,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举报人认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公开发布了“商品或服务不存在”的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举报人请求:1、河南移动公开发发布了“商品或服务不存在”的广告,是虚假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向客户书面道歉或向公众道歉。 2、举报人向工商部门举报,请求工商部门依照广告法相关条款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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