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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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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宏建业16号院18号院违建,开发商不履行承诺(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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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1-5 08:24: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人和路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8-12-27 10:00

泰宏建业#16 号、#18 号院规划问题
1、#16 号院图纸中规划的地上非机动车停车面积 1189.89m2,地下充 电非机动车停车库面积 4133.83 m2;#18 号院地上非机动车停车面积 556.89m2,地下非机动车停车面积 409.25m2,地下充电非机动车停 车库面积 3405.60 m2。#16 号院电动车停车位布置在 10 号楼、17 号 楼、15 号楼,只有这三栋楼地下夹层,负一层,负二层,全部布满 才能满足规划图中 4133 平方的地下电动车停车库面积的要求; 18 号院 3 号楼、1 号楼、7 号楼、夹层,地下一层全部,地下二层部分 为电动车停车位。据现场查看,地下充电非机动车停车库面积严重不 足、缩水。 2、开发商偷换概念,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充电非机动车指电动车, 就据现场查看,开发商将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当电动车停车位来建, 以减少地下电动停车位的面积。规划图上显示所有电动车均在地下。 地面上停的是非充电的自行车。
3、根据#16#18 号院施工图显示,所有地下电动车停车位均为敞开式 的,除承重墙外,没有多余的墙。据现场查看,电动车为在独立的小 房间内,开发商有将电动车改为储藏的企图或事实。
4、根据#16#18 号院施工图显示电动车坡道为中间台阶,两边平面设 计,而现场情况全是平面的,没有按施工图施工,偷工减料! 5、经查阅规划图,没有任何储藏室的内容,而开发商确将地下室改 为储藏室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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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1-27 15:32:44 |只看该作者
      接到此件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由人和路街道杏苑社区深入调查此事,关于心通桥投诉案件,杏苑社区与河南建业泰宏置业有限公司沟通回复如下:
      关于部分业主对三期16、18号院提出的改善建议,河南建业泰宏置业有限公司高度重视。
      一、三期非机动车的停车问题
      非机动车地上、地下停车设计是按规划要求设计,且设计图纸已通过规划部门及政府其他部门的审批。三期非机动车全部调整为地下停车将无法通过审批验收,为更好的服务业主及更好的维持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现我公司拟通过管理使电动车在小区内环形道路通行及在外围停车车棚及地下指定停车位置停车的方式进行解决。三期通行具体的管理办法暂定如下:
      1、三期环行方案第一阶段(烟波路杏贾路竣工前):
      烟波路与杏贾路施工期间,三期小区人行及车行进出统一由杏梁路北门进行通行,机动车统一自小区内北面指定车库出入口通行,其它道路机动车禁止通行,非机动车在小区内环形道路通行,并停放在地上、地下指定停车区,地下停车区统一进出指定出入口,禁止非机动车在小区内通行。
      2、三期环行方案第二阶段(烟波路杏贾路竣工后):
      烟波路与杏贾路竣工后,三期18号院人行及非机动车通行统一由烟波路出入口进行通行,机动车统一由杏贾路出入口进行通行。三期16号院人行及非机动车通行统一由杏梁路、烟波路两个出入口进行通行,机动车统一由杏贾路出入口进行通行,其它道路机动车禁止通行;非机动车在小区内环形道路通行,并停放在地上、地下指定停车区,地下停车区统一进出指定出入口,禁止非机动车在小区内通行。
      3、三期非机动车面积及分布
      16号院地上非机动停车面积为1189.89㎡;地下充电非机动停车库分别设置在10号楼、15号楼、17号楼三栋楼地下夹层、负一层、负二层,面积为4133.83㎡。18号院地上非机动停车面积为556.89㎡,地下充电非机动停车库分别设置在1号楼地下夹层、负一层、负二层,3号楼、7号楼地下夹层、负一层,面积为3405.60㎡;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设置在3号楼负二层,面积为409.25㎡,与规划一致。
      4、三期非机动车辆环形方案经公司审批后开始实施,交房前安装到位。
      5、杏贾路及烟波路属于市政公共道路,经我公司向相关市政部门了解:杏贾路由市建投公司修建,现正在修建中,预计明年4、5月份达到使用条件;烟波路由区建设局修建,预计今年年底左右开始修建,预计2020年上半年达到使用条件。
      二、三期绿化标准
      三期绿化预算标准高于一、二期标准,并且三期绿化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最终效果尚未完全呈现,我公司正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中,将于交房前到位。
      三、高铁噪音对小区的影响
      三期销售时,高铁已建成通车多年,关于其噪音影响我公司将尽力协调相关部门,也请业主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增加高铁隔音挡板。
      四、水、电问题
      三期交房时为临时水电,满足业主正常生活所需。正式水电最晚于2019年3月底前接通。
      接下来,我办及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积极督促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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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12-1 13:18:10 |只看该作者
当初售房和规划都是人车分流,现在为什么又说不可以了?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水电延迟是不是违背了交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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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12-7 16:07:24 |只看该作者
      我社区一直关注业主和开发商的动态,跟踪事态发展,积极督促双方和平沟通解决问题。积极协助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办及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积极督促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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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12-8 07:42:00 |只看该作者
当初就是看中人车分流,觉得老人孩子安全才选择这个小区,而且开发商始终也把人车分流作为王牌在推销房子,而现在交房了就不按照当时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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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12-10 15:29:04 |只看该作者
    我办及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积极督促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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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12-10 21:39:30 |只看该作者
听说开发商还恶意攻击去谈判的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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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8-12-12 19:40:24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希望解决问题,希望开发商旅行承诺,当初说的人车分流,而现在却在业主反对的情况下私建地上电动车停车棚,违背当初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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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8-12-17 14:20:51 |只看该作者
      此事发生后,河南建业泰宏置业有限公司已在业主第一次维权时给出情况说明和处理方案,公示后,仍有部分业主不满意,并多次维权。社区是业主和开发商沟通的桥梁,也一直在积极协调双方和平沟通解决问题,但开发商坚持第一次给出的解决方案。社区也很被动,必要时,社区将引导业主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办及社区将继续跟踪事态发展,积极督促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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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12-17 15:11:48 |只看该作者
引导法律程序是什么意思?请问业主的合法权益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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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8-12-17 15:13:11 |只看该作者
难道说贼在我家偷东西我打了110,警察告诉我要我到法院起诉小偷吗?你们的处理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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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12-20 14:27:54 |只看该作者
      此事发生后,河南建业泰宏置业有限公司已在业主第一次维权时给出情况说明和处理方案,公示后,仍有部分业主不满意,并多次维权,社区也一直并多次在积极协调双方和平沟通解决问题,在最近一次的沟通协调时(12月19日下午),开发商依然态度坚决,并坚持第一次给出的解决方案,并透露,业主已开始走信访程序。对于该跟帖网友所反映的人车分流问题,开发商表示第一次业主维权时,已经给出处理方案。在每一次业主维权时,社区工作人员均参与其中,并积极为业主和开发商搭建良好的沟通桥梁。如果该投诉网友,有什么疑问或对我们工作有什么质疑,请您来泰宏建业12号院18号楼2单元2楼社区临时办公地点,我们一一为您解答,也可以陪同该跟帖网友找到开发商为该跟帖网友解决问题。如果业主需要时,社区也将全力协助业主走正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办及社区将继续跟踪事态发展,积极督促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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