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9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中原区食品药品管理局不为民做主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0 09:30: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4-9-19 17:44

郑州市食品和药品管理监督局李局长您好!
           我们是中原新城观澜一号3号楼(工人路186号院)全体业主,从2013年七八月份至今已多次投诉我们楼下开饭店事宜,但回复说要拿到餐饮许可证是需要前置手续的!但是楼下饭店(王的汤烤)在任何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于2014年1月11号开业,2014年1月12号有关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这期间河南省都市报道、郑州电视台大民生、郑州电视台5套法制报道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关注并报道,全体业主对此表示感谢,感谢中原区食药局的有作为,感谢中原区食药局的执法力度、感谢中原区食药局的办事效率;与其同时我们全体业主的反对意见书及签名也已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中原食品药品管理局冯所长手中,但万万没想到的是2014年1月15号楼下饭店(王的汤烤)又隆重开业了,我们全体业主迅速打至冯所长电话,但被告知2013年12月已向楼下饭店(王的汤烤)下发了餐饮许可证,我们试问冯所长在接到多次投诉期间能发餐饮许可证吗?在全体业主的反对声中能发餐饮许可证吗?在没有前置手续的情况下能办餐饮许可证吗?我们只是普通百姓,我们没有权钱交易,我们只想让我们的家园美好!难道这个要求过分吗?期待李局长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1-23 13:49: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于2013年9月29日,曾接到“心通桥”有市民反映中原新城观澜一号E区3号楼(工人路186号)住宅楼下正在装修饭店影响楼上居民生活问题的投诉,并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经调查,现场未发现有市民反映新装修的饭店,并及时在心通桥回复了调查情况。不存在本次投诉中所说的“从2013年七八月份至今已多次投诉我们楼下开饭店事宜”,我局也从未给投诉人回复“要拿到餐饮许可证需要前置手续”。
    2、郑州市中原区王的汤烤陇海路店负责人孟益良在取得工商行政部门发放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前提下,于2013年12月19日携带相关资料向我局递交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经审查,该商户提供的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显示,该店位于中原区工人路西、汝河路北9幢1-2层商107号房,用途为商业服务。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商户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相关要求,我局依法受理其许可申请。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店符合相关规定,我局按照法定程序为其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3年12月25日。该店负责人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部门申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4日。
    3、我局接到此次投诉后,专程约谈该店负责人,要求其守法经营,并主动同邻居住户保持和睦关系。该负责人称其已主动向邻居住户沟通,遭到部分住户的拒绝。
    4、如果您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的联系电话是67178110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zhongyuanwang  在2014-3-4 12:40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4-5-14 11:15:33 |只看该作者
看看他有没有,环评【环境审批】没有、就办理不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 23:3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