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和药品管理监督局李局长您好!
我们是中原新城观澜一号3号楼(工人路186号院)全体业主,从2013年七八月份至今已多次投诉我们楼下开饭店事宜,但回复说要拿到餐饮许可证是需要前置手续的!但是楼下饭店(王的汤烤)在任何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于2014年1月11号开业,2014年1月12号有关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这期间河南省都市报道、郑州电视台大民生、郑州电视台5套法制报道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关注并报道,全体业主对此表示感谢,感谢中原区食药局的有作为,感谢中原区食药局的执法力度、感谢中原区食药局的办事效率;与其同时我们全体业主的反对意见书及签名也已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中原食品药品管理局冯所长手中,但万万没想到的是2014年1月15号楼下饭店(王的汤烤)又隆重开业了,我们全体业主迅速打至冯所长电话,但被告知2013年12月已向楼下饭店(王的汤烤)下发了餐饮许可证,我们试问冯所长在接到多次投诉期间能发餐饮许可证吗?在全体业主的反对声中能发餐饮许可证吗?在没有前置手续的情况下能办餐饮许可证吗?我们只是普通百姓,我们没有权钱交易,我们只想让我们的家园美好!难道这个要求过分吗?期待李局长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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