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关于亚新美好新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服务费标准问题。经了解,亚新美好新苑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有关规定,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应按约定执行。物业服务费标准您可向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了解或咨询。
二、关于物业服务费收取时间问题。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物业产权发生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三、关于装修押金的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并收取业主装修押金,依据的是《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针对物业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及装修协议的合法性问题,按照职责划分,您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或投诉。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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