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基本殡葬需求 荥阳市民政局: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支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2020年郑州市级和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郑州航空港区、上街区各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各县(市、区)、开发区50%的乡镇各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2021年,全市每个乡镇各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距离乡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以组团建设规模适度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实现殡葬基础设施市、县(市)、乡镇、村全覆盖。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县(市、区)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请荥阳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基本殡葬需求,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推动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荥阳市计划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地址在哪里?2020年几月能够建成?2020年内荥阳市50%的乡镇各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请公布这些乡镇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具体地址。 二、位于荥阳市南部万山区域的槐树洼村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政村,十几年前已脱离乔楼镇人民政府管辖,改由索河街道办事处实际管辖,成为非城区、非乡镇的特殊区域。槐树洼村民逝世后安葬是一个难题,既不能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又不能纳入乡镇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 荥阳市民政局应当积极帮助指导槐树洼村在3个月内建设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槐树洼农村公益性公墓只能为槐树洼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不得向其他人员出售或提供墓穴。依据《河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应当将槐树洼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宁脑组集体所有的荒山和不宜耕种的瘠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