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02日至2019年05月14日,患者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处住院检查并做相关治疗。第一次住院诊疗过程正确无误,第二次住院后,住院医师说症状较轻微,不必要住院,未进行检查和诊疗,当天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在门诊砖家井XX出挂号诊断,井海云主任建议住院检查诊疗,第三次次住院被安排在心内科五病区治疗时出现误诊,误诊内容包括:1.患者无任何慢性胃炎病历,也无慢性胃炎的症状,未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查的情况下,被张XX大夫诊断为慢性胃炎。2.第一次住院2019年05月04日,经过24小时心脏监控确诊为一级高血压的情况下,2019年05月05日第三次住院期间,张XX大夫大夫先告知被告并且很严重,强烈建议患者做心脏造影手术,张诚佳大夫本人亲自给患者测量了血压,并且口头告知正常,没有一次告知过血压高于160的情况,出院的时候直接判定原告为二级高血压,患者咨询张XX大夫,张大夫告知其手工测量血压有两次超过160的情况,所以确诊为二级高血压。导致原告不能再继续购买相关保险产品,给原告造成损失。 医院很忙碌,患者很多,医生为了减少打字工作量,直接调取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模板进行修改,但是有些结论忘记删除或者修改,直接的失误,患者要求医生纠正,当事医生和医务处拒绝修改错误结论。
患者家属联系电话 孙先生 18*******59 ,请医院管理部门核实情况,督促郑州市医院纠正错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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