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178|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市中心医院张XX医生误诊,拒绝纠正误诊信息 [复制链接]

Rank: 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9-30 14:40: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健委

处理时间

2019-10-16 16:53

       2019年05月02日至2019年05月14日,患者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处住院检查并做相关治疗。第一次住院诊疗过程正确无误,第二次住院后,住院医师说症状较轻微,不必要住院,未进行检查和诊疗,当天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在门诊砖家井XX出挂号诊断,井海云主任建议住院检查诊疗,第三次次住院被安排在心内科五病区治疗时出现误诊,误诊内容包括:1.患者无任何慢性胃炎病历,也无慢性胃炎的症状,未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查的情况下,被张XX大夫诊断为慢性胃炎。2.第一次住院2019年05月04日,经过24小时心脏监控确诊为一级高血压的情况下,2019年05月05日第三次住院期间,张XX大夫大夫先告知被告并且很严重,强烈建议患者做心脏造影手术,张诚佳大夫本人亲自给患者测量了血压,并且口头告知正常,没有一次告知过血压高于160的情况,出院的时候直接判定原告为二级高血压,患者咨询张XX大夫,张大夫告知其手工测量血压有两次超过160的情况,所以确诊为二级高血压。导致原告不能再继续购买相关保险产品,给原告造成损失。       医院很忙碌,患者很多,医生为了减少打字工作量,直接调取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模板进行修改,但是有些结论忘记删除或者修改,直接的失误,患者要求医生纠正,当事医生和医务处拒绝修改错误结论。
       患者家属联系电话 孙先生  18*******59 ,请医院管理部门核实情况,督促郑州市医院纠正错误结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9-10-9 10:42: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谢谢。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板凳
发表于 2019-10-9 16:59:05 |只看该作者
中心医院问题太多,去看了两次的病,一次没确定,一次误诊,还是个白头发老医生,郭,以后不会再去中心医院了,太差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9-10-12 17:19: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接到上述投诉件后,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即责令郑州市中心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院提供反映人诊疗过程如下:
      患者男,59岁,以“间断胸闷半年,再发1周”为主诉入院。患者半年前活动时出现胸闷,休息后10余分钟可缓解,之后上述症状间断出现,多由活动所诱发,未予诊治。1周前活动时再次出现胸闷、气短,伴间断反酸、烧心,1周来上述症状反复发作,即来诊。曾因右膝关节及右髋部持续疼痛于疼痛科就诊,诊断为“髋关节滑膜炎、右膝关节退行性病变”。否认糖尿病史,但发现血糖偏高,空腹6.41mmol/l、糖化血红蛋白:6.4%,未服药;另入院患者诉高血压发现2月余,最高血压160/90mmhg,未服药。入院查体:T:36.5 ℃  P:66 次/分  R:18 次/分  BP:160/80 mmHg,两肺呼吸音低,未闻及干湿啰音。心率66次/分,律齐,心音低,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软,无压痛及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双下肢无水肿。出院诊断: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不稳定型心绞痛 心功能Ⅱ级(NYHA分级)2、高血压病2级 很高危 3、慢性胃炎 4、髋关节滑膜炎;5、右膝关节退行性病变;6、2型糖尿病
      二、针对患者提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郑州市中心医院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诊断慢性胃炎问题的说明:患者入院诉有间断胸闷、反酸、烧心症状,临床诊断为慢性胃炎,并给予相应治疗,用药后反酸、烧心症状缓解,因考虑此次患者为冠心病 不稳定型心绞痛,不宜行胃镜等相关检查;
      2、关于诊断高血压2级问题的说明:(1)患者既往有高血压病史,最高血压160/90mmhg;(2)入院测血压160/80mmhg,护理记录单及病历中有相应记录,符合高血压2级诊断;(3)住院期间给予“贝那普利片”控制血压,后测血压正常,提示治疗有效。
      3、关于冠心病,建议行冠脉造影的问题说明:患者间断胸闷不适,结合患者年龄、性别、高血压、糖尿病等危险因素,胸部CT提示主动脉及冠状动脉硬化,考虑不排除冠心病,建议患者可完善冠脉造影评估冠脉血管情况以指导后续治疗,患者本人表示考虑,后与家属沟通表示拒绝。
      4、关于患者反映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写错并要求医生纠正的问题说明: (1)患者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根据患者实际病情诊断,具体内容在住院病历中有详细记载;(2)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医疗文书不能随意修改。
      此事件正在进一步协商解决中,我委要求郑州市中心医院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工作;责令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力求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与认可。
      如反映人对最终处理结果不满意,我委依据《医疗纠纷处理条例》、《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向您提供如下解决途径:
      发生纠纷时,医患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已发维护自身权益:(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2)向郑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联系方式:0371—67182759);(3)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4)依法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5#
发表于 2020-4-17 10:17:23 |只看该作者
关于第1条回复,医院明显撒谎,住院期间根本没相关胃炎的相应治疗,并没有服用过相关治疗胃炎的药物。医生明显在没有进行相关的检查情况写做出错误诊断 。第二条中,第一次在该院疼痛科治疗过程中,诊断为一级高血压,并服用药物,24小时心脏监控诊断数据准确无误,短期内第二次住院,医生和医院方面从来没有出示 过需要高于160的检查单据,入院检查也没有告知患者学员高于160,也未出示单据。第三条,患者年纪较大,且职业是农民,知识和认知能力有限,入院手续都无法自己 办理,都是家属办理,留给医院的联系方式都是家属的,入院开始家属都积极跟医生医院沟通患者的状况和状态,可是医生压根就是为了过度医疗,天天去强烈建议患者 做相关手术,医生还告知做64排检查,因为是轻症,社保不能报销。但是做心脏造影手术可以用医保报销。这是典型的过度医疗和套用社保资金的行为。第四条,医生出 院证明和诊断证明都是现成的模板,出院的时候删除一些,修改一些,然后就发给患者,我看到错误,让医生当场纠正,医生就是认为他测量血压有两次高于160,我让医 生给我出具检测单据,医生不予以出具。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6#
发表于 2020-6-16 10:20:45 |只看该作者
1、关于医院回复 “ 1、关于诊断慢性胃炎问题的说明:患者入院诉有间断胸闷、反酸、烧心症状,临床诊断为慢性胃炎,并给予相应治疗,用药后反酸、烧心症状缓解,因考虑此次患者为冠心病 不稳定型心绞痛,不宜行胃镜等相关检查。”既然为做相关检查,当值医生张诚佳大夫就直接开了注射液雷贝拉唑进行治疗,这种治疗是非常不恰当的。患者有间断胸闷,并未以后反酸,烧心症状,不知道当值医生从哪里得到的发酸,烧心症状,还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开了注射液雷贝拉唑,并且这种开药十分隐蔽,如果开口服类的药物,患者和家属直接能发现问题,这种医生张诚佳,直接开具注射液,请问您让患者和医生怎么发现您用药不当呢?
2、关于医院回复“2、关于诊断高血压2级问题的说明:(1)患者既往有高血压病史,最高血压160/90mmhg;(2)入院测血压160/80mmhg,护理记录单及病历中有相应记录,符合高血压2级诊断;(3)住院期间给予“贝那普利片”控制血压,后测血压正常,提示治疗有效。”医生张成佳称诊断依据为入院时候护士长做的高血压测量的单据,并且有签名,患者家属要求医生张诚佳复印相关单据予以提供,张诚佳拒绝,拒绝理由是患者和家属非医院监管部门,无权要求提供相关病例和单据。患者家属去医院病例处复印全部入院病例和单据,并未发现医生张诚佳所述的相关测量血压的数据。(之前打电话给张诚佳大夫,询问关于诊断为高血压二级的情况,张诚佳答复回复为:张诚佳本人早晨给病人例行体检,他本人亲自测出有两次血压超过160,所以诊断为二级高血压。)这种医生的回复本身就是前后不一致的。那我们就按照医生给郑州市卫计委的回复来,请当值医生提供由郑州市中心医院心血管五病区护士长测量的高血压数据的相关单据。
3、请该板块相关管理员郑州卫生再次转办此事,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6 17:2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