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浩物业负责大桥局一公司三供一业改造,在改造过程中没有进行改造项目公示,特别是院内道路改造未按照基底是混凝土路基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改造,在道路铺设沥青中偷工减料,此项工程上过小莉帮忙,再就是国浩物业未按照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执行,自进驻小区未召开业主大会,物业费未征得双过半业主的同意,未在房管局备案的情况下,擅自收费。并挨家挨户敲门收取,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秩序。所有的公共收益也未进行公示。并收取了部分车辆的所谓停车占位费。请各级领导予以关注。在民法典即将实施之际,请政府解决本小区业主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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