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 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荥阳市公安局宣称“根据荥编〔2020〕53号文件关于调整森林公安管理体制通知,荥阳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后已不具有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职责。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林业局的执法权责边界问题,法律法规规定已明确,编制部门下发给各单位的职责也很清楚,这个问题无需两个部门去厘清”。 实际上,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林业局的执法权责边界并非完全清晰,具体情况如下: 一、荥阳市公安局的意见 荥阳市公安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行使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森林法修改后荥阳市森林公安派出所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二条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管辖内的所有案件。 二、荥阳市林业局的意见 2022年1月1日,荥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通过郑州市政务公开网发布了《荥阳市权责清单》,根据该权责清单可知,荥阳市林业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844 林业局 对森林资源的监管 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政处罚 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850 林业局 对森林资源的监管 对林木采伐的行政处罚 对林木采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851 林业局 对森林资源的监管 对非法开垦、采石、砍柴、放牧等活动致使林木受到毁坏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非法开垦、采石、砍柴、放牧等活动致使林木受到毁坏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852 林业局 对森林资源的监管 对买卖有关林木证件的行政处罚 对买卖有关林木证件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三、改革意见 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林业局都认为自己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大家都管都没有管到位,不符合“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机构改革要求。 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严格贯彻落实“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机构改革要求,及时厘清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林业局的行政执法权责边界。 如果确定由荥阳市公安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荥阳市林业局及其所属的林政稽查大队不再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如果确定由荥阳市林业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荥阳市公安局及其所属的森林公安派出所不再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