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垃圾收集车辆存在违法行为(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匿名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2022-4-2 10:29:45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4618小时:0分钟

                      垃圾收集车辆存在违法行为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每天上午塔山路(中原西路以北)上的垃圾收集车辆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歌曲。2、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号牌不清晰。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应当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督促指导垃圾收集机动车依法悬挂清晰的号牌。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此信息来自: 荥阳城市管理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30 11:3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