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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倒闭,办不了房产证(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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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2-13 10:56: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23-2-27 09:25

尊敬的政府领导,我是东方国际百合苑27号楼的业主,之前反映办不了房产证问题,回复如果是正常购房,让去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我们是正常购房,咨询的是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登记,所以不能办房产证,那就想问问,没有备案登记怎么可以交房,是不是违法的?现在开发商倒闭了,找不到负责人,手续不能提供,房产证办不了,我们这些业主该找谁解决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开发商倒闭,房产证办不了,请政府领导给个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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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来自: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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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2-15 17:01: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经核查,东方国际百合苑27号楼,已通过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意见表,未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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