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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登封市嵩阳办解决我的安置房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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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6 08:54: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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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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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登封市嵩阳办解决我的安置房问题

我叫欧阳文权,是登封市老医院家属楼的拆迁户。自20127月我家房屋被拆迁,至今已经10多年了,所涉及的安置房问题,虽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登封市老医院家属楼于20127月拆迁,嵩阳街道办事处(简称嵩阳办或嵩阳街道)与我们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约定,两年内建成安置房。

20198月,安置房初步建成,嵩阳办发布了回迁安置公告。由于原来老医院家属楼的大部分房屋面积较小,新建的安置房面积相应稍微大一些,需要拆迁户补交一定的差价款。

这次嵩阳办发布的公告规定:原来拆迁的房屋与新建的安置房,按11产权置换。选定登封东区“尚城名都”安置房的拆迁户,实际安置面积多出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外的,按市场价补齐差价。

此次嵩阳办发布的回迁安置公告,核定“尚城名都”安置房的建筑成本价是2450/平方米、市场价是5500/平方米。

这个公告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其中的两个大问题,更让我们拆迁户特别无法接受。

第一个问题是:原来的拆迁安置协议写的是拆迁面积与可安置房屋面积差10平方米之内,按900/平方米补齐差价;超过1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补齐差价。但是,嵩阳办翻脸不认账,竟说900/平方米不是嵩阳办的工作人员所写。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拆迁户认为,按照谁违约、谁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规定,嵩阳办没有按约定在两年时间内建成安置房,不应该让拆迁户按20195500/平方米市场价补交差价款,而是应按2014年市场价约3500/平方米补交差价款。

由于拆迁户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2019年底前后,先后有多家媒体以《被拆七年多 交房遇烦恼》、《问登封市嵩阳街道副书记许喜斌、拆迁办负责人郑保安》为题,对登封市老医院家属楼拆迁安置一事作了报道。

20206月,嵩阳办负责拆迁的相关人员由于违法违纪,受到了法律的应有惩处。但是,关于拆迁户的安置房差价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任何解决。

2022109日下午,本人给郑州市12345打电话,反映安置房的差价款问题。

1012日上午,本人接到嵩阳办一位姓郭的主管领导的电话,让我到嵩阳办一趟。本人要求不再补交差价款,建议按现有实际市场价作价,把安置房中属于拆迁面积的房款付给本人。这位姓郭的主管领导说,可以采用这个办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安置房问题。

几天后,一位姓李的开发商电话通知我当面商谈解决安置房问题。

嵩阳办发布的回迁安置公告规定,让我们拆迁户按5500/平方米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按常理,同样的房屋也应该按5500/平方米作价退还我的拆迁面积房款。

在与姓李的开发商商谈过程中,本人自愿后退一步,按 4500/平方米作价后 ,把安置房中原本属于我的拆迁面积的房款支付给我。  

我的安置房面积为91.91平方米,其中原拆迁房屋面积为54.22平方米,应退243990元,加上原来拖欠的安置过渡费(俗称房租)8000元,共251990元。最终双方确定,去掉零头,共应向我支付房款25万元。

之后,我把协商结果告知了嵩阳办姓郭的主管领导,这位姓郭的主管领导说,会尽快督促开发商把这个事情落实到位。

近一年多来,姓李的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迟迟不把作价后的的25万元房款支付给我,而本人多次给嵩阳办姓郭的主管领导打电话,要么根本打不通,要么根本不接。

20127月房子被拆,到目前已经10多年了,我的安置房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在此,本人呼吁上级有关部门督促登封市嵩阳办,尽快把应属于我的25万元房款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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