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份,我在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与开元路交叉口河南汽车交易中心院内,电话:0371-60917566,13*******09)购买了一辆华泰牌圣达菲天窗版的汽车,今年2月份发现汽车蓄电瓶有漏液现象,出现打不着火情况,我查询索赔手册知道汽车蓄电瓶的三包期限是一年。大概一周前,我去该公司要求予以更换,该公司售后杨姓经理承认是蓄电瓶质量问题,但却以我没有在他公司做保养为由拒不更换,我反复和该杨沟通,蓄电瓶和保养没关系,这是质量问题,后来,该杨又和一王姓老总汇报后,给我答复:可以更换电瓶但是前提条件必须购买其公司机油和机滤。我认为,这漏电瓶液蓄纯属质量问题,和保养发动机没有任何关系。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漏液蓄电瓶不该由消费者埋单,应依法由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责任。特恳请工商局有关部门能帮我讨回公道,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