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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伦星钻小区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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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0:42: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位于纬四路北金水河西的天伦星钻小区物业管理处乱收费:一是地下车位管理费比周边都贵,按60元/月收取;二是电动车充电收费,必须一次交清一年费用300元;三是在不积极协调小区南门通行的情况下(南门一直不通),物业费一直按1.4元/月/平方收取,即物业管理应提供服务缺位的前提下,还高标准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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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23 10:54: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做调查了解后给您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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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30 17:03: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现就物业公司有关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服务天伦星钻小区的天伦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已出售的地下车位,其停车收费标准为60元/月•辆,该项收费属合理收费。
    电动车充电收费属于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协商的收费项目。现已协调物业公司就该项收费项目,与业主签订补充服务协议,协议中应完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价部门批复的天伦星钻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基准价为1.10元/月•㎡,政策规定有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另可单独收取0.05元的电子监控运行维护费用。在实际调查中,没有发现物业公司有多收物业费的问题。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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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4-2 23:06:18 |只看该作者
物价局的领导,您好!真实感谢您及时的回复。
您提到《物业服务合同》已约定的停车收费标准为60元/月•辆,其实属于霸王条款,业主没有协商的余地,该价格是天伦物业单方面擅自定的价,我们业主的权利如何能得到保障?希望在贵部门的协调下,重新协商车位管理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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