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丰乐花苑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未经业主同意便将维修资金进行了划拨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在12月份向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出使用申请,申请使用项目分别是电子监控、铁艺围墙、小区南大门、电子围墙红外对射系统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本次使用项目涉及30于栋楼共计1千多户业主。经核对申请使用资料,本项目使用申请人按照使用申报程序,完成了制定使用方案、对各种需要公示材料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等规定程序,申报材料规范,同时征求业主意见达到了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标准,并且有业主代表证明公示的材料已经公示,在公示期内我们没有收到业主投诉,随后我们按要求进行了核准并划拨了首付款。
这是房管局对丰乐花苑一位业主的答复,本人认为这里有严重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动用维修基金需召开业主大会,同时征求业主意见达到了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标准;而只有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召开业主大会。在本次事件中,房管局领导认为丰乐花苑是否召开过业主大会?本人认为丰乐花苑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因为没见到丰乐花苑业委会征求过任何意见,也没见过业委会公示过任何材料文件;而思达物业没有任何权利召开业主大会,因此思达物业的意见征求表(且不说其签名之真伪)仅仅是一个意向调查而已,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那么项目申请人也就是思达物业违法申请了维修基金;敬请局领导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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