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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不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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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9 13:53: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巩义市

工作时间

19617小时:15分钟

本人袁尧峰,男,30岁,2013年8月6日晚上23点50分在巩义市回郭镇万达新厂门口被四个人殴打,(因工作上的事与同事发生口角),后我报警,回郭镇分局来了两个民警带我去巩义市人民医院,先去急诊里面挂了个号,后直接去住院部14楼,当时值班大夫在屋里睡觉,护士去敲了敲门,等了一两分钟,没见开门,民警又去敲了敲门,半分钟后,大夫出来了。{看着像刚睡醒}带我到屋里做了一下窥镜,{医学器械,前面带个灯,我想应该是窥镜吧}。大夫说里面很红, 前面新大楼耳鼻喉科 晚上没人值班 你们明天早上去前面新大楼四楼耳鼻喉科拍个片吧,看看到底如何、然后两个民警就给我说:你在这做脑CT,检查身体吧,明天给我打电话。我当时手机没电了,身上只剩下一百多块钱,再加上我觉得身上没有什么太大的伤。我就打了个的士回家了,第二天早上我取了钱去县医院耳鼻喉科拍了片子。结果出来是耳穿孔。当我回到分局把诊断证明书交给副所长后,我问他要委托书去做鉴定。他说我们要调查,我从7号到9号去了好几次,他们一直不给我开这个委托书。直到今天早上,所长还给我说:你做不做假我们不追究了,就这吧,委托书也不会给你了。 我对所长说了,如果我作假我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是耽误了我做法医鉴定,责任由你们承担。  请求领导们给个公正。  袁尧峰  巩义市回郭镇北杨庄村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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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9 15:14:31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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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8-14 16:14: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公安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3年8月7日凌晨,市公安局镇西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回郭镇万达新铝厂门口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赶到现场后,报警人袁某称自己因琐事被几名男子打伤,左耳朵有点嗡。随后,民警陪同袁某到巩义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进行检查,当晚值班医生通过电耳镜对袁某的左、右耳朵进行了检查,医生称袁某的左耳耳道壁充血,没有明显反光,没有发现明显的穿孔现象,右耳朵未见异常。8月7日上午,袁某拿着巩义市人民医院开具的耳窥镜检查到镇西派出所,上面显示袁尧峰的左耳穿孔。鉴于袁某的伤情院方前后不一致的说法和其耳膜穿孔是否因打架所致,镇西派出所不能果断为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具体情况正在全力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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