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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已被工商加注警示信息的公司应怎样申请注销?(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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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 12:39: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3-11-5 15:23

郑州市工商局:
现有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执照号:410*******79404,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近期多次在网上被举报非法经营,涉嫌金融诈骗。

“接举报后,文化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于7月10日上午来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花园路39号6号楼12层1202号,该场所大门紧锁,执法人员又与招银大厦物业取得联系,物业称该公司已经搬走。鉴于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我所于2013年7月12日已提请分局注册科对该公司加注警示信息,明年不予年检。
    鉴于该企业已涉嫌诈骗,建议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是文化路工商所在7月份的答复。


7月份8月初,在郑州工商局网站一直能查到此公司为正常经营状态,核准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



今天居然查询到该公司已注销!核准日期为2013年8月22日!


试问工商,一家被多次举报非法经营、涉嫌金融诈骗的公司,一家被工商追查,被加注警示信息并不予年检的公司,竟然如此轻易就能注销?!

广大网民目前正在全力追查骗子的下落,要求退还被骗款项,工商无权追查也就罢了,凭什么这么快就给予该公司办理注销!请给广大被骗网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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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5 16:54: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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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2 14:04:53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我也是受骗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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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4 09:17:05 |只看该作者
骗子有了保护伞,换个电话,换个QQ群QQ号,换个办公地址,再换个法人换家公司名注册,人还是原来的那伙人,不又可以继续行骗了!!

这不是促使全国人民都把郑州人与骗子等同起来吗?!郑州人的脸面全被你们给丢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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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4 09:18:46 |只看该作者
郑州部分被举报过的公司,自己看看有多少是金水区的吧:
给广大网友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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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4 09:25:57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受骗者之一!上面举报公司也有是我要举报的,郑州书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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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4 09:26: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工商所工商分局,也太过分了,那么多人不停的投诉,举报,居然公然把骗子公司注销了!为骗子提供保护伞!工商要负责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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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4 09:34:26 |只看该作者
工商之前一直是说该公司已经搬走,大门紧锁,找不到人,我信了。

那请问公司办理注销时,不需要该公司的任何人出面吗?如果不需要的话,是工商单方办理注销的??

针对该公司的网上举报也有,电话举报也有,传真资料也有,邮寄举报信也有!!!

如果举报力度还嫌不够,把人凑齐了直接去郑州,去中央举报!!!
真到这一步的话,就不只单单是举报骗子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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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9-5 10:50:04 |只看该作者
a/20130726/13178.html
警方破获郑州QQ群炒股诈骗案 雇大学生行骗


hqgj/jryw/2013-08-06/content_9785725.html
深圳警方在郑州捣毁一炒股诈骗团伙 抓获10人

zhuanti/2012-08/31/c_112874431.htm

商城路分局经侦大队打掉利用网络非法经营证券犯罪团伙


315/gz/201309/t20130902_513479572.shtml
荐股有骗局 股民被套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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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9-7 13:27:10 |只看该作者
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也是骗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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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9-10 09:19:28 |只看该作者

都过了一个多星期了,怎么这么难答复处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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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9-12 15:26:01 |只看该作者
你们批准注册的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打着工商注册的幌子非法经营,诈骗钱财,偷税漏税。有那么多的受害者投诉举报鹏煊公司,你们却敷衍塞责, 姑息养奸, 推诿不作为,现在帮助骗子公司消失,你们动作倒是挺快的,是不是骗子公司给了你们好处??你们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还是骗子公司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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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9-12 15:56:32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鹏煊受骗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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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9-12 17:17:22 |只看该作者
对,请问工商所你们为什么让他们注销,是不是给你们好处了?给了多少?如果没给,请问你们为什么让他们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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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9-12 18:16:59 |只看该作者
上面的名单中还少我骗我的:郑州万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估计是某个骗子公司关闭了又重新开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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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9-22 16:32: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我们热忱欢迎企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欢迎各媒体机构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
      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执照号:410*******79404,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2013年8月22日,该公司依照上述的有关规定向我局提交了注销申请,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要求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做出决定予以受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了准予登记的决定,整个过程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文化路工商所提请分局注册科加注的警示信息,不能作为禁止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依据。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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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9-22 16:33: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我们热忱欢迎企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欢迎各媒体机构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
      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执照号:410*******79404,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2013年8月22日,该公司依照上述的有关规定向我局提交了注销申请,我局工作人员按照《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要求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做出决定予以受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了准予登记的决定,整个过程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文化路工商所提请分局注册科加注的警示信息,不能作为禁止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依据。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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