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448|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 你们单位抄水表的人就这么点素质吗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4 10:24: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处理时间

2012-5-17 11:59

我是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21号院的居民,就是老郑州广播电视报家属院,这是个老居民楼了,过道和车棚都很小,所以电动车如需要充电就要放在楼栋里接自家电源充电,昨天晚上6点我下班回家后把电动车放置楼道准备晚饭后充电,结果8点左右下楼准备充电的时候,发现电动车被移至楼栋进门的正中间堵着楼门口,并且左侧倒车镜被弄断,后来邻居说是刚查水表的人移车把倒车镜弄断了,得知情况后我按照抄表电话打过去,对方态度恶略,拒不承认,而且还说随便投诉,我们就这样。
就这样的态度为居民服务吗?下班时间你们抄什么水表啊,你们下班抄表,上班干什么啊,家里呆着躲太阳啊,说我电动车压着水表盖了,要移动,我们就在家里,你叫一声,谁还能不帮你移车?你把人家的车移坏了,就放到楼栋中间堵着路,也不说一声,什么素质?更可气的是我打电话过去,对方态度极其恶略,你两个月抄一次水表,还不定时,我得随时候着你吗?你把人家车弄坏了不说一声就走?你就不会留个条吗?
希望单位领导也来看看,你们单位这样的人也要吗?最基本的素质都没有,不怕给单位丢脸吗?既然来抄水表就是代表着一个单位,自己不怕丢人就算了,单位的脸你可不是想丢就丢的!!
另外你们单位投诉电话多少??????

最后那个低素质的抄表员电话是15*******17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人家说话态度牛得要死,这政府不是都说为人民服务吗? 就口头上说说嘛?办事还是打官腔不作为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5-9 14:46: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经我公司相关部门落实,2012年5月3日上午10点半左右,负责该区域的营销人员到工人路121号院(郑州广播电视报家属院)查抄水表,由于该小区许多表井盖上堆满了各种车辆和重物。营销员当时无法抄读水表指数,只好下午再次返回该小区抄读,在该院一单元的表井上仍停放有一辆电动车。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料,挖坑取土,采砂,植树或者其他危害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的规定,用户将电动车停放在表井上,已违反了该规定。营销员多次在单元门口上留条提醒住户不要将车辆、重物等物品将水表井压埋,仍有部门用户未按规定执行。营销员只能吃力地将车挪动到一边,并非将车子随意放在楼洞中间堵路。车主反映电动车左侧倒车镜被弄断,而车子右面是墙壁,左侧并没有障碍物,营销员当时只是将车子向左侧空旷的地方挪移,也没有发生任何碰撞。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cicey220  在2012-5-11 16:1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板凳
发表于 2012-5-4 13:14:06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严肃处理。并补偿损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地板
发表于 2012-5-8 10:06:05 |只看该作者
垄断行业的员工就是这种德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2-5-11 16:30:16 |只看该作者
郑州自来水 发表于 2012-5-9 14: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
    你好,经我公司相关部门落实,2012年5月3日上午10点半左右,负责该区域的营销人员到工人路121号 ...

我倒是想问问 你们是怎么核实情况的,我的邻居亲眼看到你们的查表人员把我的倒车镜弄断的,你们一句没有碰到,证据在哪?另外,我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6点下班,中午也不回家,根本就不存在你们工作时间查表,我的车会碍事的情况,我的车右边是墙,你把车往左移动,拉着我的左倒车镜移动,弄断了,还移到楼栋口中间,楼里那么多邻居,你们可以了解,可是饭后散步时间,来回过往人也多,你们可以调查的,看看是不是像你们说的那样,另外你们的查表员态度不能用不好来形容,简直是恶略,真是垄断行业牛的很啊,老百姓惹不起吗?
你们到底几号抄表,能说吗》?还是看你们工作人员哪天晚上闲了抽空去抄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2-5-17 09:30:1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
     经落实,2012年5月3日上午10点半左右,我公司负责该区域的营销人员到工人路121号院(郑州广播电视报家属院)查抄水表,由于该小区许多表井盖上堆满了各种车辆和重物。营销员当时无法抄读水表指数,只好下午再次返回该小区抄读,在该院一单元的表井上仍停放有一辆电动车。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料,挖坑取土,采砂,植树或者其他危害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的规定,用户将电动车停放在表井上,已违反了该规定。营销员多次在单元门口上留条提醒住户不要将车辆、重物等物品将水表井压埋,仍有部门用户未按规定执行。营销员只能吃力地将车挪动到一边,并非将车子随意放在楼洞中间堵路。车主反映电动车左侧倒车镜被弄断,而车子右面是墙壁,左侧并没有障碍物,营销员当时只是将车子向左侧空旷的地方挪移,也没有发生任何碰撞。针对此事,5月13日(周日),我公司负责该区域的户表负责人和营销员来到该用户家中,已同该用户沟通交流,用户对我单位主动上门沟通此事和诚恳的态度表示认可,双方已妥善解决此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7#
发表于 2013-12-5 13:01:47 |只看该作者
针对自来水公司抄表员态度恶略,不出示证件,随意进居民住宅我表示,反对垄断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7 08:5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