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月21日上午在巩义市人民药店购买了一台颐邦牌YB-A19全自动臂式电子血压计,回来使用后发现所量的血压与实际的相差很远,经多人使用后,发现都与实际血压相差约30毫米汞柱,一台刚买来的新血压计竟然这么不好!我们又到社区诊所量了血压,也是与新的电子血压计的误差很大,误差达30毫米汞柱。于是我们到位于新华路的人民药店,找到售货员要求调换,却遭到拒绝。像这样购买不到24小时的商品,为什么就不能调换 ?这是不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我们该找谁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心通桥给我一个说理的地方,帮助我一下。联系电话1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