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学毕业以后户口放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目前不在郑州生活,在大连生活,现在因为到了生育年龄,打算生孩子,考虑到办理准生证的需要,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在电话咨询了户口所在地街道,非得让我单位出具我未生育的证明,可是我现在没有单位;另外还得让我提供2个月内的B超单证明自己没有怀孕。
我查了河南省卫计委的网站上,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求的文件,只包括: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中心》在线登记的除外);
(2)本人身份证;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4)本人1寸照片三张。
为什么还要提供单位的未生育证明和2个月内的B超单?
如果是这样,是否我应该直接办理《一孩生育证》?
(1)《一孩生育证发放(证明)登记表》(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中心》在线登记的除外);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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