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
您的关于居民医保续保没有续上何时能退回保费的来访件已收悉。现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我市居民医保工作的按排要求,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每年新参保和续保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20日至12月20日,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予以公布。在个别居民因自身原因延误了参保、续保时间不能参保、续保时;或因本人已参有我市的新农合、职工医保而再重复参加我市的居民医保被拒绝参保、续保时,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会即时告知单位经办人员或者本人,不会收取应缴纳的保费。若您的保费是通过医院收缴且属上述情况而不能办理参保或续保时,应向收取保费的医院要求退回保费。需要注意是:以后每年通过参保单位或定点医院参保、续保时,缴费后应向经办人员索要缴费的收据,以免意外情况发生。以上答复如疑问可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62818826或62818825咨询。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