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经登封市卫生局相关科室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郑卫农卫〔2015〕23号)和《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登封市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资方案>的通知》(登合管委〔2015〕1号)文件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每人缴纳参合费用120元。
根据《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登封市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方案>的通知》(登合管委〔2015〕1号),并没有规定独生子女户不用缴纳新农合参合费用。只规定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人员的参合费用,由乡(镇)区、办财政协调民政部门解决。除此之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每人每年缴纳参合费用。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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