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业委会成员报名条件是否理解有误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3 14:56: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转发

中原区

处理时间

2019-4-8 07:07

您好,我是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一名小区业主。想咨询请教个问题:
   现在我们小区正在筹备成立业委会,小区业主进行了多次努力,历经了社区两次延期后,终于开始了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报名,但是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是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管理费。我们小区业主中有几十位是足额缴纳了物业费,但是社区领导说是物业要求的是1月、7月收取物业费,如果不是在这个时间缴纳的,即便足额交纳了,也不符合按交纳物业费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     请问下房管局领导,郦都社区的领导的说法是否是有问题啊,是否涉嫌曲解文件精神啊。是否是只要在申请当期已经交纳物业费的业主都可以报名啊。
      感谢领导的支持帮助。渴望小区能成立一个真正代表了业主心声的业委会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0 00:3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