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来信收悉,我工作人员及时将您的建议反馈至郑州儿童医院,针对建议件中关于院方的问题,郑州儿童医院做出如下回复:
针对您反映的忘记带医保卡不能使用医保卡结算的问题,院方称是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要求,严格按照《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执行。协议第二章就医管理第十二条【身份识别】中明确指出,参保人员就医时,医院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核对其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发现证件无效时、人卡不符时,不得进行医疗保险结算,若参保患者就诊时未携带医保卡,按规定不能进行医保结算。若因为市医保信息系统故障造成无法结算的,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刷卡结算,工作人员会告知病人可以先离院回家,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参保患者可持当日结算单据再来院重新结算。所以投诉人忘带医保卡,按照规定不能进行医保结算。
关于医保电子凭证的问题,目前河南省还在平台建设期,仅开通了药店购药的支付服务,并未开通定点医院的支付功能,因此参保患者仍须在就医结算时持社会保障卡结算,才可报销。
郑州儿童医院表示今后也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保局各项政策要求,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践行“永远以孩子为先”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中原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