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管委会领导:n目前该小区仅向业主提供两种停车位使用方式:1购买车位使用;2租已购买车位使用,实质仍为只售不租,严重违反《民法典》第276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严重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第二款“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91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特向管委会反映,恳请及时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