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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泉博澳东悦城2号院车位只卖不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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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6-14 16:45: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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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

处理时间

2024-9-29 17:11

6月12号开始,物业采取一刀切,未购买车位的业主禁止入内,没有临停或出租方案,与开发商互推责任。违反民法典第276条以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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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6-19 10:13:35 |只看该作者
经向白沙镇核实:东悦城2号院于2023年12月交房,距离交房已半年过去。因地下室车位已购买车位业主要求交付管理,同时社会车辆较多,严重影响购买车位业主权益,同时避免财产损失。现于2024年6月10日交付车位,并通知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到物业前台了解租赁信息。同时为了业主方便,装修、老弱病残幼、特种车辆均可登记进入。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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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6-19 11:41:3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管委会领导:n目前该小区仅向业主提供两种停车位使用方式:1购买车位使用;2租已购买车位使用,实质仍为只售不租,严重违反《民法典》第276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严重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第二款“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91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特向管委会反映,恳请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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