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的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一直支持和关注职称工作,针对您对我们回复异议部分,再向您做一些说明。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职〔2008〕19号)文件中规定: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文件没有明确课时量,经市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确认,校(园)级领导指导教师的教研、培训属于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二、针对您提出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异议,在调查的过程中,单位提供的有材料、有证明,这也是我们答复的依据。当然存在这些异议和争论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好与教育主管部门多沟通,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才能形成一致意见。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人社局的同志你们好,感谢您孜孜不倦的回复,但是,既然事情没有解决就不要显得不耐烦。
1、教师评职称是国家赋予的给教师的,离开教育一线,离开课堂的就不能算教师,应该是学校的管理人员,由于校级干部和一线教师混在一起评职称,仔细阅读文件精神,肯定是以一线教师为主,如果哪些校级干部也教课了,有适当的课时量,就可以走教师的职称。我们理解的对吧!
2、现在不是人民群众胡搅蛮缠,而是,陈春在欺骗,如果教研活动及陈春的正常工作也能算成是课时量的话,那么文件中就不用给校级干部制订出有关课时量占一线教师课时量1/3的要求了,我们觉得不是我们不领会评职称的文件精神,而是人社局的同志在有意的保护陈春。
3、强烈抗议,幼儿园的教研活动能算成是课时量?!!!郑州市教育局包庇陈春!!!!
4、陈春的课时量不够就不能评!
5、人社局到教工幼儿园二次调查就找了三个老师走走形式,这也算?
强烈要求,撤除陈春中学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