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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建中街办事处,执法犯法!(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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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4: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建中街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2-10-23 13:48

    永安街上开了家小店,店内的橱窗上张贴了我们产品的宣传海报。建中街办事处以影响市容为名闯入店中强行撕毁我们的海报。  我想问下我们店内的海报何以影响到市容?为什么大街上那么狗皮膏药广告不去管却闲来管门店内的东西。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我们的门头也需要拆了,那也影响市容也是广告?还有建中街办事处有什么权利闯入我们店中撕毁海报?并且态度恶劣威胁我们关闭我们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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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5:06: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我办将立刻安排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前去了解情况,稍后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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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8-17 18:46:27 |只看该作者
针对商户不理解办事处执法人员针对其张贴的橱窗广告整治的问题,办事处做如下回复:
    1、现阶段根据区委区政府下派创文复审十三项工作任务,其中包括清除及整治沿街门店橱窗广告的工作,办事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下派工作任务内容进行整治。
        2、另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中《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四条规定:
        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标志牌,应当规范设置。
    禁止在沿街门面、墙体上直接书写(张贴)店名、单位名称、经营商品种类等文字。
    通过以上两点情况说明,建中街办事处执法人员针对该店的橱窗广告的整治是完全合乎政府工作规定和相关条规的,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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