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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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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物业公司,这样的收费,业主只能听之任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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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08:49: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5-4 15:11

我们小区物业公司——新世家物业近日又贴出了“通告”,将于3月1日起对于未交费车辆将不予进入小区,收取地面停车费,每车50元/月。有些开公家车的司机或者不想麻烦的业主已经交了600元/年的停车费,而且物业在公共车位上为缴费业主装上了车位锁。
    那么物业公司该不该收地上停车费应该业主说了算还是物业说了算?
    我们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给了物业公司可乘之机,收费一句话,自己说了算。
    我查阅了有关资料,小区的公共设施及空间所有权是:小区业主们共同拥有的(小区的公摊面积在业主购买 房屋产权时已经附加在了房屋的总价内),因此物业公司应该明白,你的工作是小区内的业主给你提供的,而不是你出租给住户的,所以当家做主的应是小区的业主,小区收不收停车费、收多少,应在大多数业主共同参与下讨论决定。而现在的情况是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你们单方面贴个通知就开始收费,不知道物业公司收取这项费用的依据是什么!
    退一万步讲,你如果要收费,最起码要跟业主商量一下,收费标准多少,收取的费用用于什么方向;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如果发生损坏、盗窃等损失的时候,车主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何况来说,我们这个小区(暂且可以称之为“小区”)保安就那三、四个,还都是些年龄比较大的,我不知道这个年龄的人还能不能做保安这个行业,小区大门口内有个几十平方的“广场”,还有个常年干涸的水池(修成后只灌过一次水),小区停车位少得可怜,还坑坑洼洼。就这样,每年还收取我们0.6元/平方的“一级”物业管理费(物业还说这是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们每年交那么多物业管理费到头来根本不知道花到了什么地方。物业还和我们哭穷,说他们亏损经营,让谁来说都说不通。
    我们几名业主商议了一下,明天(3月1日),如果不让我进入本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区,我们将把车停在大门口,你不让我进去,那好,谁也别进去,里面的也别出来!
    如果谁有兴趣,可以到小区内走走看看,这样的物业服务能叫做“一级物业管理”,如果媒体有兴趣帮我们,可以加群:63615468(请注明身份以获得通过验证)。
    我们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帮我们解决一下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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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29 13:34:40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谢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郑州市物价局   2012-02-29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julyrain111  在2012-2-29 15:04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先不说处理结果咋样,光是看这回复效率我就很满意,谢谢!管理员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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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29 13:39:24 |只看该作者
不怕物业霸道,就怕业主们不给他交物业费,让这帮孙子饿着肚子看看还敢霸道不!开发商和物业多数都是些吃软怕硬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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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29 15:02:46 |只看该作者
这物业公司真叫一个恶心人,以前已经贴过好几次通告了,每次贴通告后拦几天车,就有几个人掏钱“买”车位。这次又有效果了,我们楼后面又有人埋车锁了,估计是掏钱了!今年的物业费从去年11月份开始收,到现在我都没交呢。
通告上说是为加强小区停车有序管理,就你那几个老年人(所谓的保安)咋加强啊!
要说没多少钱,关键是得说理吧。也不是我们这些人爱找事,关键是整天搅得人心里恶心得慌。
这物业根本就不是想解决停车秩序问题,说白了就是想收钱,拿业主的资源收业主的钱,然后你指定车位,他们给你装个锁,然后就不管了。我们小区车辆比较多,假如所有车主都买车位,就你那点地方都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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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3-5 17:31:46 |只看该作者
到处都是垃圾物业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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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3-6 15:14: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因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不知您所反映的问题是属于那个小区,我们无法进行调查了解。希望您将您所在小区的名字说清楚,以便我们进行深入调查。谢谢!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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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3-14 10:23:13 |只看该作者

郑州物价 发表于 2012-3-6 15:14 [url=static/image/common/back.gif]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
网友您好:
    因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不知您所反映的问题是属于那个小区,我们无法进行调查了解。希望您将 ...


郑州西开发区雪松路枫杨街交叉口翠竹苑小区。
两个问题需要帮忙协调!
1、小区业主停车收费问题;
2、物业费于所提供服务严重不符问题(对此,物业公司给的说法是,我们的收费是得到物价局批准的等等),希望领导能详细调查一下,看该物业公司的收费与其服务水平是否相符,然后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明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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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3-14 10:24:28 |只看该作者
这几天还仍然在收费并加装车位锁,弄的我们这些不交钱的小区车主都快没地方停车了。希望领导能帮忙解决问题,谢谢!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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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3-14 11:29:35 |只看该作者
我们翠竹苑小区属于郑州新世家物业公司,我强烈抗议他们的收费标准。烂小区多层按最高级别收取物业费,还说物价局批准的,我不知道死不是在给物价局的领导抹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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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3-14 13:36: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做调查了解后给您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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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3-15 10:26:05 |只看该作者
不交钱想停车,没门。
不过也不能收的太高,物业公司不应该从中收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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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3-16 09:45:40 |只看该作者
物业公司不收取利益就不会这样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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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3-16 09:47:02 |只看该作者
位于煤仓北街附近的风和日丽小区才收3.8左右的,这个小区就要5毛,不知道他们平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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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3-20 17:08: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现就我们了解到的翠竹苑小区物业收费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翠竹园小区物业收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8元,浮动幅度不超过20%,电子监控运行维护费单独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04元。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已超过此标准,为不合理收费。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公司针对地面停车收费问题未征得小区业主同意,此费用为不合理收费。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它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691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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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3-20 18:37:07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物价局社区管理员的热心帮助。
    既然是不合理收费,那么就应该取缔收取地面停车位,已经装车位锁的地方应属广大业主共有,应坚决予以拆除。另外,物业收费标准已经超标,为不合理收费,近几年多收的部分就应该予以退还。
    调查结果我们已经知晓了,依据也都在这里了,那么该由谁来执行呢?我们小区还没有业主委员会,总不能让我们业主一个一个的拿着相关条文去找物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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