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5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教 郑办[2011]30号 文中提到的“公职人员”怎么界定?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5 17:28: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7768小时:55分钟

2011年经郑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郑办[2011]30号)文件转发了市纪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回(到)村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

请教:1、“公职人员”指哪些人,怎么界定?
  2、证明不是公职人员需要怎样的手续,需要哪些部门开证明或盖章。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1 13:2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