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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郑办[2011]30号 文中提到的“公职人员”怎么界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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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5 17:28: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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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42小时:25分钟

2011年经郑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郑办[2011]30号)文件转发了市纪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回(到)村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

请教:1、“公职人员”指哪些人,怎么界定?
  2、证明不是公职人员需要怎样的手续,需要哪些部门开证明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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