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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企业资质证存在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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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3:10: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13-5-23 10:42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暂定资质证书》 规定,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 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资质证书编号41911665的河南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暂定资质证最早是2011-6-27核发的,有效期却是从2007-12-26到2012-6-27。严重违反政策规定。请处理!!!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第十八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河南省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英郡位于双湖大道以北、梅山路以西,毗邻后湖水库英郡项目总占地251800.51㎡,总建筑面积约45万㎡。存在超资质经营的问题。而且项目在2011年已开建,到工地就能看到未建好的房子。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二十条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请住建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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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26 09:06: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请示领导,具体结果稍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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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1 12:52:38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请住建局领导对违反规定的的行为依法查处,依法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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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2 14:53: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查证:河南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目前由于内部经济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已全部停止。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做进一步的调查,如果属实,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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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4-10 23:36:31 |只看该作者
  河南新景致房地产公司资质证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暂定资质证书》 规定,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 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资质证书编号41911665的河南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暂定资质证最早是2011-6-27核发的,有效期却是从2007-12-26到2012-6-27。
       咱回复的是:河南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目前由于内部经济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已全部停止。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做进一步的调查,如果属实,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问题是不管该公司是否存在经济纠纷,并不影响咱们住建局依法对违反法规的问题进行处理的。请依法处理!
    而且河南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原法人郑小卫与郑州市鸿猷置业有限公司的原法人郑小东、现法人郑小梅是亲姐弟。两家公司在新郑龙湖基本位于同一位置,相距一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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