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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车报废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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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4 08:40:5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环保局

等待时间

19739小时:49分钟

    我单位公车,品牌型号:东南DN6471;购买日期:2000年11月;行驶里程:125000公里,在年检时,不进行相关的检测,即给贴上了黄标,车辆检测站口头说明是年限到了就贴黄标。根据市政府的黄标车政策,黄标车上路受限,而且很快就要被强行报废,但是此车目前车况良好,为我单位常用车辆,如果就此淘汰实在是太可惜了,造成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政府为环境考虑,逐步淘汰重污染车辆是好事儿,但做事不能一刀切,贴黄标应该有检测程序,如果经过检测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报废,但是根据年限直接报废是不是说不过去了?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发改委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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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1 09:23:32 |只看该作者
车牌号豫AE6665,联系方式13*******80 王。车况良好,我们希望通过真正的检验,确定黄绿标,而不是传说中的十年以上公车全部黄标,从而打消心中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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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5 17:03:43 |只看该作者
      根据《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实行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制度。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应当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进行。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手续。
    第十二条 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合格的,市、县(市)、上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标准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我市实行“一次同步检验、两个标志”的机动车检验制度,即“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应当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进行”。如您还有疑问,可留下联系方式或车牌号,我们将向车辆检测站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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