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通心网友你好:
申请公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 3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在本辖区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经商户)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
注:本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申请公租住房保障办理程序及所需提交资料:
(一)本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灵活就业人员、环卫一线工人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领取《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以下资料:
1、《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薄;
3、月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单位在申请时必须明确申请人员名单,并对申请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担保。
申请单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领取《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资料:
1、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2、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371-67633710 0371-6763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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