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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河南美宸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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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22:32:3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12-26 15:23

您好我要投诉“河南美宸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二手房购买过程隐瞒重大交易信息、办理虚假手续,通过不正当手段欺骗购房者,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恳请您查证,具体情况如下:

中介方信息:河南美宸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中介电话:王飞 15*******96  0371-86032731

二手房信息:航海路桐柏路万福花园1号楼2单元22号

概述如下:

一>、购房前,我将自身需求及支付能力告知中介方(首付28万、公积金贷款需达到35万、还款25年),美宸中介表示以我的各项支付及贷款能力为准,可购买万福花园某二手房,并明确介绍该房建成年代为1999年至2000年,性质为商品房、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唯一,催促我尽快签订合同;但在合同签订前核对房产证时,发现房本显示为1995年,且无土地证,中介方欺骗我“95年为房屋始建、99年才是真正的建成年份,不会对购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产生影响”,针对房屋性质、土地证,中介方再次欺骗我“二手房交易完成后新房本会包涵土地证,无影响”,再中介的再三忽悠、怂恿下,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缴纳定金2万元。——中介隐瞒房屋年限、房屋性质及土地证办理条件

二>、随后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明确房屋建成年限为95年,无法办理35万的公积金贷款,中介方表示仅需再次缴纳费用即可审批35万贷款,缴纳400元费用给中介后,中介通过不明手段办理了假银行流水,骗取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信任,在事后我才了解到中介方是通过非法手段办理手续,此时我才了解中介的险恶用心,不择手段地促成交易以获取佣金——①:隐瞒房屋年限直接导致公积金无法审批;②:今知晓,原为中介方通过找熟人、办理假手续以收取额外利益,并依此骗取国家行政单位信任;③:通过工作人员再次获悉,此房购买时显示为两人所有,即产权不唯一(中介方又一信息隐瞒)。

三>、因中介隐瞒多项房屋信息,且办理非法手续,我即要求终止手续办理,并退还定金2万元,中介方却以合同签订为由拒不退还,并扬言“房管局有人、打官司无希望”等话语,至今事情仍未有任何进展。。。



以上陈述均为事实,恳请各位领导查证,给刚毕业来到郑州参加工作,渴望在郑州扎根长久发展的"郑漂80后"一个公道与希望,并将郑州美宸中介此类不正当手段营业、骗取百姓血汗钱的手段曝光,以此为正买或将要买房的“郑漂80后”作惊醒提示。

郑州是一座充满朝气与正能量的城市,恳求相关部门为像我一样、有此类遭遇的“郑漂80后”主持公道、惩恶扬善,严厉打击此类非法中介,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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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1-26 09:06: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2013年9月8日,彭先生经美宸公司介绍购买中原区桐柏路233号院房产,房产证显示,房屋为房改房(与合同约定一致),建成年份为1995年,产权面积为90.91平方米。彭先生想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因需要回老家办理共同还款人的手续,导致9月份未办完贷款手续。据美宸公司反应,进入10月份后,购房人一直未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后经多次催促,购房人说月供太高、负担不起、不想要了;该公司和卖房人均认为是购房人彭先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后经美宸公司协调,三方仍未达成解除合同协议。
       该公司表示,因购房协议为三方协议,应由三方协商解除,美宸公司将积极予以协调,也希望买卖双方积极配合调解,若是调解不成,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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