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常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兢兢业业,从不懈怠,教学业绩突出,受到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2013年1月份经过层层推荐考验,最终顺利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并于2013年4月份被学校和人社局职称处正式聘任为高级教师。 按照人社局规定,聘任后应立即兑现工资。可至今杳无音信,每次问上级主管部门,都会说没有下文,如今人社局事业处借岗位设置之名,迟迟不肯兑现,本人至今仍然拿中级教师的工资。新一轮岗位竞聘上岗又要开始了,可是按文件要求,要维持原有岗位数,我们依然还只能停留在中级岗位,请问文件精神为什么总是那么模糊不清,各级领导执行遮遮掩掩,真让人寒心,,,,,!!!惩治不作为!!惩治乱作为!!还我公平!!还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