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道乡童乐学校被违法拆除,石道乡政府回贴的疑问,请求上级督促石道乡政府尽快解决问题,还孩子们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石道乡的父母官您们好:
我们提出的“三到位”,一、土地划拨到位,学校办学没有地,学生到那里活动。二、资金赔付到位,没有赔付资金,我们拿什么来进行拆除的辅助设施重建。三、安置到位,所拆设施关系到学生安全和基本生活保证。
请问以上三条那一条是无理取闹。造成现在状况,置学生安全于不顾,置最基本民生与不顾,这样的结果就石道乡党委政府应该做的吗?!
说是依法拆除,请问依的是什么法?那一条?那一款?
童乐学校用地是国有土地,不适用127文件。2011年1月21日温家宝总理颁布的国务院令第590号[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才是本次拆迁应遵循的法律法规。《127文件》是郑州市政府下发于2009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国务院颁布于2012年,一个是“文件”,一个是“条例”,一个是郑州市政府,一个是国务院。一个是2009年,一个是2011年。哪一个适用于这次拆迁,你们不知道吗?愚弄百姓,混淆视听的到底是谁?
吕五卿夫妇办学至今,一心一意为钟爱的事业现身,至今无一厘个人存款,无半寸自己的私人房产,一家四口至今蜗居在学校一间不足40平米的小屋里,所得补偿款也会全部投入到教育事业!请问您们能做到吗?你们也像他们一样清贫吗?
再问:什么叫“以上访问理由”?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们为了自己为之奋斗大半生的事业,为了数百学生的安危,上访有错吗?
你说:“其周围的老领导、老干部也反复对其夫妇进行协调说服,均没有结果”。请问你请那个老领导出面协调过?求求你们,请不要打扰了老领导的清静,更不要玷污了老领导的清誉。你们自己的过错,不要让别人背黑锅!
请您们就以上问题,给予一一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