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们的诉求已收悉。
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该优惠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我们将认真落实契税优惠政策。”
地税局的这个回复没有政策漏洞,一句话:“我们将认真落实契税优惠政策。”就把事情回答完了,就是“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之前交纳的契税只字不提怎么处理,明显推诿!
其实,我们要的是公平,不能让守法公民吃亏!
这样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