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杨晶晶,一:2016年6月进入河南集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拖欠2019年7个月工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豫01民终6180号判决支付拖欠7个月工资26431元,至今24000元未支付;n二: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未交社保,只交2019年1至10月,2020年6月到郑州社保稽查投诉公司未缴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社保五险,稽查老师回复税局无法补缴工伤,只能补4个险种,准备个人部分配合补,双方2021年5月份前去金水社保局也受理同意补缴,可社保局回复补缴没有时间限制单位想啥时候交就啥时候交,汝河路86号院1号楼316室稽查科吕老桂红老师今年7月初让我把个人承担社保缴纳转给公司说公司这个月就给我交社保了,2021年7月12日我将个人社保缴纳部分1184568元转到河南集保科技公司对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410*******0050209172,但公司一直到现在不给我补缴社保,有历史欠费新单位无法为我办理社保新增,稽查科吕老师每个月回复都是单位会尽快给我交社保的,单位不配合她也没办法。然后2021年8月、9月、10月打12345反映他们回复已和稽查科联系,给的回复还是已通知原单位尽快补缴社保,他们也没办法建议让我去信访,稽查科不作为,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能尽快协调补缴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