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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七区泰园一号院充电桩安装的求助(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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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09:28: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福华街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间

5060小时:9分钟

我是郑州市二七区福华街街道办新圃东街社区泰园一号院的居民。我的车辆在今年的暴雨中停放在车库被淹,为响应政府号召,我又重新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买后,我向供电公司提交安装充电桩的申请,申请时需要物业在充电桩安装同意书上盖章同意,但物业以小区内电力容量不够为由,向我征收扩容费3500元,电表安装费298元,且收取单位为物业公司。今年来,从国家到省、市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居民购买使用新能源车,但在实际使用中,却出现充电桩无法安装,使用不便的情况。我想进行求助和咨询,物业公司收取这项费用是否合理?同时,想提出诉求,我向供电部门提交申请后,物业公司在同意书上予以盖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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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1-30 09:20:42 |只看该作者
您好市民:关于反映的问题,社区第一时间联系物业,物业回复: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置问题,正商城泰园前期规划时政府还未出台相关文件,原规划未配置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物业公司没有收取业主费用,物业公司同意业主联系国家电网安装,也同意其施工,但是无法以加盖公章的形式证明物业同意。业主可以直接向供电局申请,申请后安装需要帮忙的话,物业公司也会全力帮忙。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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