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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难容!!石道小学老师体罚学生导致学生骨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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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26 09:13:1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教体局

处理时间

2013-5-21 17:43

尊敬的各位领导:2013年4月25日,石道小学发生一起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事件。一名老师体罚学生,导致该学生骨折。上级部门三令五申不准体罚学生,该学校老师公然违背,若不处理天理难容!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件事,解决不好,要请媒体介入或者直接到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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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4-26 14:02:48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调查后给你满意答复。感谢您对登封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4月26日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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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5-6 17:52:29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对石道乡中心小学教师体罚学生一事的调查报告。
  经调查,在2013年4月24日下午,石道乡中心小学一一班数学教师高瑞红在其课堂上对该班学生贾玉博进行个别辅导的过程中,用一木条对该生臀部进行体罚,学生下意识用左手阻挡致使木条直接打在学生贾玉博左手小拇指上,致其左手指受伤。
  事件发生后,学校及时联系该生家长,并与家长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对该生进行了及时的治疗,当事教师高瑞红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4月25日晚,由学校领导和一一班班主任老师一起来到受伤学生家中进行了慰问与看望,同时也得到了家长的谅解。
  处理结果:
  我局对石道乡中心小学校长陈韶伟提出严厉批评,并责成石道乡中心小学以此次事件为例,立即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升师德师风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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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4-30 18:54:25 |只看该作者
学生受伤害为何屡禁不止?
看这个结果就知道了!
学校推卸责任!学生与学校建立的关系,学校委托人员伤害的学生,应由学校先承担责任,然后再向老师追偿!可学校利用强势话语权,直接就把责任全推老师身上了!
开除老师换取社会原谅!让老师赔偿,学校没有经济损失,那校长无责任了,主任无责任了!事情就过去了!
原来所有学生被伤害都是个别老师的责任,校长都是好的,主任都是负责任的,平时监督是有力的,平时管理都是严格的,老师出事那天是突然变坏的,冰冻三尺是可以一日之寒的!
学校平时怎么教孩子的,怎么自己遇到问题,就不敢给社会和学生做给表率,勇于承认校方和领导有疏忽责任呢?学校表态直接赔偿学生就这么难吗?学生在这样的学校和校长教育下,直接学会了转移风险、漂亮推卸责任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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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4-28 16:30:10 |只看该作者
针对所反映的石道小学教师体罚学生一事的处理意见

经学校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此事做出如下处理:
1、学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该教师承担。
2、在今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对全体教师再次进行师德师风集中教育。
3、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值班,明确岗位职责,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辞退责任教师。
                                                                           石道乡中心小学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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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4-27 21:33:29 |只看该作者
唉,如今的世道真的变了,还说什么“天理难容”的话,说这话的人也太霸道了。俗话说严师出高徒,当然,这位老师的行为确实也有点过。听说学校知道后,迅速与家长取得了联系,并对该教师做出了处理,因此也得到学生家长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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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27 11:55:12 |只看该作者
孩子犯错可以罚,但是罚到骨折确实过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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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27 11:11:37 |只看该作者
那谁也太不地道了,唯恐学校不乱。24号当天学校知道后马上进行了处理,老师也都承担了责任,也取得了家长谅解。是有体罚不假,但不像楼上说的那样骇人听闻。那个老师刚毕业是在学校短期代课的,你这样大肆渲染是何居心啊?如果这个事老师不认,学校不管,家长不依你怎么追责都行。事情已经及时妥善处理,再去说什么天理不容简直是笑话。倒是你的做法天理不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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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26 16:27:07 |只看该作者
持续关注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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