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受伤害为何屡禁不止?
看这个结果就知道了!
学校推卸责任!学生与学校建立的关系,学校委托人员伤害的学生,应由学校先承担责任,然后再向老师追偿!可学校利用强势话语权,直接就把责任全推老师身上了!
开除老师换取社会原谅!让老师赔偿,学校没有经济损失,那校长无责任了,主任无责任了!事情就过去了!
原来所有学生被伤害都是个别老师的责任,校长都是好的,主任都是负责任的,平时监督是有力的,平时管理都是严格的,老师出事那天是突然变坏的,冰冻三尺是可以一日之寒的!
学校平时怎么教孩子的,怎么自己遇到问题,就不敢给社会和学生做给表率,勇于承认校方和领导有疏忽责任呢?学校表态直接赔偿学生就这么难吗?学生在这样的学校和校长教育下,直接学会了转移风险、漂亮推卸责任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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